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對外生產銷售服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乙雙方確認,無論雙方之間另簽任何形式的文件、或采用任何操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另簽合同、轉發外商訂單等形式要貨,收貨或收取乙方貨乙方指定工廠的增值稅發票等,均為履行本合作合同之行為,甲乙雙方之間或甲方與工廠之間不發生實際買賣合同關系。
2、甲乙雙方約定,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50%。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
企業名稱為“太平鳥品牌女裝”,并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三條: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為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并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并留存。每月25日為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簽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于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后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雇員費用、水費、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合作區域:(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范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柜臺;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貳拾萬元)。
2、合作場所: _號底商(約 m2)。(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于本地點,可于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伙終止: 甲、乙雙方可以自行決定終止本合同,并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